沧州高新区碧桂园项目定名,碧桂园锦熙府定名
沧州碧桂园高新区项目,沧州西碧桂园,沧州高新区碧桂园项目定名,碧桂园锦熙府定名,沧州碧桂园高新区新项目案名确定为锦熙府,5月28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关于锦熙府一期、二期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建设该项目。
原文如下:
沧县行政审批局、沧州市碧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报来沧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呈请核准沧州市碧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熙府一期项目的请示》(沧县行审字〔2019〕5号)和《锦熙府一期建设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锦熙府一期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为沧州市碧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位于沧州市贵州大道以东、重庆路以北、温州路以南、规划路以西。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43811.36㎡,总建筑面积132123.99㎡。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6384.99㎡,包含14栋住宅楼,建筑面积195490.00㎡、公建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900㎡、商业建筑面积2900㎡等;地下建筑面积35739㎡,包含地下停车场(含人防)、地下市政配套、地下自行车库等。
沧州市碧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暂定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所能一次性承担的开发面积分二期实施:
一期项目实施总建筑面积为622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534㎡,包含住宅建筑面积19734㎡、商业建筑面积2900㎡、公建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900㎡;地下建筑面积35739㎡。
二期项目实施总建筑面积为69850.99㎡,全部为住宅面积。
四、项目总投资为98746.76万元, 其中项目资本金29624.03万元,占总投资的30%。
五、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锦熙府一期建设项目申请报告》、沧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呈请核准沧州市碧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熙府一期项目的请示》(沧县行审字〔2019〕5号)、沧县发展改革局《沧州市碧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熙府一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审查意见》(沧县发改投字〔2019〕037号)、邢台拓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沧州市碧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熙府一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邢拓咨〔2019〕第F0026号)。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批复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现行有关规定, 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 出具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意见。
七、沧州市碧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 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严格按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的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因素。
八、根据《沧州市项目联合审批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规定,该项目为联合审批项目,请你单位到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办理土地使用、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
九、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 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 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 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我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作出是否同意延期开工建设的决定。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 期限**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 依照其规定。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5月24日
项目代码:2019-130900-70-02-000100
信息属性:主动公开